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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,怒火登时就上来了。然后,当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注视,把邻班的罪魁祸首拖进了男厕所。 老师在被他上了锁的门外敲喊,他也无动于衷。 混混自然不敢跟老师承认自己的窝囊事。杨末又闭口不提,于是这件事被单纯地定性为打架斗殴。 这次教训让知情人以为杨末是那女孩的男朋友,以后什么主意都不敢打了。 女孩后来转学了,走之前她对杨末说会记住他一辈子。 杨末没谈过恋爱,也没有喜欢的人。他只是受不了那种像小孩子或者是小动物自舔伤口的委屈眼神。 杨末一架成名,这个人带着可怕的传说进入了高中,变成了一个“浑然天成”的老大,自带吸引小弟的能力。凭着这种能力,还像模像样地交了几位朋友,以及引来了追求者。可是这些人始终就像过客,杨末记不住他们的样子,名字更是早就随风飘逝了。 ……再后来,便是大学。 他还是如旧的。没什么理想,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像长途旅游。大二的时候喜欢上了计算机,他就想这么一直做下去就好了。其实,一辈子只有一种颜色,安稳,平淡,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。 但是,就在他拉开宿舍的窗户,朝海石楼中央圆台上,站着的那个白卫衣大喊怂逼的时候。他的生活就好像被他突然拉开的窗,闯进来许多种色彩以及新鲜空气。 原来这个白卫衣叫韩时雨。 莫名的相识并相恋之后,韩时雨有一段时间,热衷于给他写“情书”,那些短句和诗词杨末感触不来,不过他至少感觉到,这人当初临场发挥出小八百的能力真不是盖的。 这人整天黏着他的时候叨叨哔哔,不在他身边的时候还要深情的留一句:“我是这样的害怕与你灵魂相触,一定是你太美丽的缘故。” 杨末:“他妈说人话。” 韩时雨:“对不起我错了学长,今天有急事不能去找你了。” 杨末:“哦。” 做.爱的时候,韩时雨习惯摩挲着他腰上的缝痕,不甘心地盯着他身上的旧疤看,嘀咕一句:“要是我早点遇见你呀,这些伤就不会在你身上了。” 有时候,这些无意而又真情实感的话,才是真正让杨末心弦一颤的。 他沉默着,思考起来一些事情。 他究竟为什么,又是什么时候,或者什么契机,喜欢上的韩时雨。 到了36岁,杨末仍旧没有思考明白。 他做了一些梦,梦到了尚在记忆中留存的母亲,还有小时候工整又笨拙地写进脑海中的那些话。 他觉得,喜欢应该是一颗心触碰另一颗心,这两颗都是完整的,跳动着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