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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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拾。”他冒出这样一句话,“我们算大人了吗。” 到底算不算呢,按照年龄来看,他们其实还不算,二十岁多一点点,放在成年人的世界也才两岁,可是他们现在经历的事情,怎么都这么难解决。 沈拾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,但他知道齐幼很需要帮助,“没事,你才是阎修唯一的小弟呢,这个冒出来的黄毛不会有人认他的。” 事实和沈拾说的正是相反,洛晟的到来冲散了最近的阴郁,晚上食堂相当热闹,何凭带头办了一场欢迎会,没有人不喜欢洛晟。 按理来讲,沈拾应该站在齐幼的那边,对这个莫名其妙的,会占据阎修生命的人投去敌意的,但他最后没有这么做。 洛晟端着酒杯,他亲密地坐在沈拾身边,他们根本不像才见过几次面,“我知道你,沈拾,我也知道你哥。” “我知道他是被谁杀死的。” 沈拾脑子里面一片空白,他其实对追查所谓的真凶没什么想法,按照沈之九的想法按部就班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。 可是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,你会放弃吗? 沈拾没有放弃,但他不是忘记了齐幼,因为生命里面的重点总在重新排序,有时候第一名的是朋友,第二名的时候是家人,最后一名是仇人。顺序总是随着心意变化,有时候排名跌落,有时候地位颠倒。 他接受了那杯酒,于是也没有再看齐幼任何一眼。 这场别开生面的欢迎会,终于在阎修出席之后来到了高潮。虽然他什么也没说,什么话也没有发表,但他允许洛晟走到了他的身边,叫他大哥。 “仔细一看,你们还真是有点像呢。”厨师大叔说,“小洛,你的眼睛和老大很像呢。” 众人纷纷附和,齐幼藏在他们站起又坐下的身影中,没什么人主动提起他,但他也觉得没关系。 他已经是大人了,要学着接受一切的发生不如他的愿,这没什么大不了的。 众人在在半夜结束了这场热闹,洛晟跟在了阎修的身后,他们俩就真的如亲生兄弟一般,有来有往的说笑。 何凭在最后关门,他看到了齐幼,他发现齐幼在看着两个人远去,他凑过去给齐幼了一个拥抱。 “没事的。”他说,“大家也还喜欢你的。” 其实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前,齐幼都没有觉得大家不喜欢他过,只不过是有人来分走了对他的喜爱,同时还夺走了他唯一的,不肯放手的心上人吗。 他拒绝了和何凭勾肩搭背回到三栋,他一个人在社区里面打转,每一个拐角他都熟悉,任何一个摄像头他都清晰,这里已经是他的家了。兜兜转转的,他又回到理发店,他看着被风吹起的布帘,通往自由和幸福的道路明明就在眼前。 这次不会再有人拦住他,叫他回去了。 那他舍得吗,舍得离开那个人吗? 一瞬间的犹豫会导致很多的冲动,齐幼站在原地重重的喘了几口气,然后开始跑步,他想到小时候,齐昂说过,人一旦只要跑起来,就会感受不到任何疼痛,也不可能哭得出来,只要你不停下,就不会觉得难受。 齐幼的人生就是这样,他从选择的那一刻开始,从接受的那一刻开始,除了奔跑他没有任何解决的办法,虽然他时常觉得难受。 回到房间里,他打算去洗澡,衣柜打开到一半,房间门就被打开了。 “我睡这里。”阎修脱下外套,“去洗澡吗。” 齐幼在柜子面前收拾了一会衣服,他就那么几件,其他都是阎修的,但是他今天格外不想穿他的衣服。 “走吧。” 热水器打开,齐幼低着头,阎修拿着瓢往他头上冲,期间两个人什么话都没有说,其实平常也都是齐幼一个人讲很多,阎修选择性回答一些。 沉默会带来隔阂,阎修看着齐幼,他总是弄不懂,齐幼为什么有时候会开心的不得了,有时候又会像淋雨了一样无助。 “你怎么了。”阎修的方式还是那么老套,“哪里不舒服。” 齐幼抬起头,他想起来两年前,那时候他应该算小孩子吧,只有他长大了吗,阎修不会长大吗。 “我爱你。”他说。 “我知道。”阎修皱眉,“我早就知道了。” 齐幼忍不住,哈的一声笑了出来,此刻他不能跑步,他衣不蔽体,被困在这里。 “什么时候你才能不像对一条狗一样的对我。” 第26章 “我记得你叔叔。”洛晟跟齐幼搭话,他们在王盼盼的汽修店里面,只有齐幼在帮忙,因为洛晟从来没做过这种脏活。 齐幼正在拧一个螺丝,“是吗。” 洛晟观察了他一段时间,从翘着二郎腿到神情严肃,他几乎是凑在齐幼耳边说话了,“他在我们的mama那里做客。” 这个“我们”,大概就是指阎修和他兄弟俩。 “你现在很敏感啊。”洛晟告诉他,“你会不会离开狩猎去投奔齐昂?” 然后呢,留着你和阎修亲密无间吗,齐幼放下螺丝刀,他起身去找扳手,“与你无关。” 洛晟对他反应有点不太满意,至少要有点反抗吧,现在这样消极对待算什么,这样一点都不好玩了。 “你知道的吧,大哥现在需要继承那笔遗产,我是来帮他的,只要我签字同意,mama就再也动不了我们了。” 齐幼找到了扳手,“你希望我做些什么,鼓掌吗。” “你不生气吗?”洛晟和他面对面,只有他一个人想要争锋,“比起你,大哥更需要我吧。” “是啊。”齐幼无所谓,“我只是他养的一条狗而已。” 其实人自卑到一定程度就会竭尽全力的轻视自己,这一点洛晟很清楚,但他不太希望齐幼做出无趣的反应,这不是他的目的。 “和你分享点故事吧。”他回到位置坐下,决定开始一场漫长的谋划。 阎家在整个道上,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。他们通过黑白两道之间反复的洗白交易,来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家族迭代,但是规则是在不停变换的,光靠嘴皮子和所谓的人脉,解决不了相当一部分的问题。 于是阎荣出现了,她出手解决了这个问题,甚至一度把阎家带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。 作为三代单传的独生女,阎荣绝对是得天独厚,她资历丰厚,在国外修习过大提琴和指挥,外貌出众动人。如果她喜欢什么人,轻轻一招手,他们就来了。 好像确实有这种说法,就是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反而对这种符合小说情节的情感格外向往,辛仲眠在一场演奏会和她相遇,彼此之间都为自己的家族历史感到沉重,相爱就这样发生了。 郎才女貌,没什么可以挑剔的,就是这一切的发生会不会太顺利了,认识一年,举行盛大的婚礼,生下一个没有缺陷的孩子。 然后呢? 说真的,让阎荣自己来评价的话,那几年过得其实挺好的。她的儿子聪明过人,丈夫体贴痴情,继续这样过下去吧,也算不错了。 但是她与生俱来的责任和命运,就不是享受幸福的。 她和她的家族很快就露出了爪牙,他们开始进行一些无理又大胆的要求,仗着这段联姻,阎家几乎算得上是春风得意。 可是他们把辛家想得太笨,也把辛仲眠想得太简单了。 在意识到这段泡沫般的爱情有害而无利之后,他立刻决定选择结束婚姻,不再听从任何阎荣的诱惑,倒不如说他意志坚定过头了,连带着孩子他也一并退回。 “我不要孩子。”辛仲眠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下这番话,“谎言的产物。” 辛跃修,最后不得已,他被迫冠上母亲的姓氏,从此改名换姓,成为了阎修。 阎家没有什么人喜欢他,但又不敢拿他怎么办,因为他们还对阎荣的计划持有希望,说不定一切都还有回转的余地,他们还是能继续吞并那个富有的家族的。针对一个孩子的方式他们有太多太多了,把他当成空气,忽视他的需求,不仅仅是不送他去上学,他们甚至把阎修送到手底下最混乱的地区独自生活。 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,没有人想要得到阎修健康,完整,幸福的成长,他们希望阎修变坏变烂,变得软弱不堪。 在很多香烟,烈酒,暴力还有荒乱之下,阎修终于认识到一件事情,就是他的人生,自己是没有办法掌控的。父亲不要他,母亲忽视他,这样两家对立的血脉融合成了一个孩子。 十八岁的阎修比所有人想象中的都还要落魄,他头发总是长到眨眼睛了自己才记得拿剪刀去见,他跟着阎家的伙计们一块吃盒饭,他长得又高又大,没有缺席任何一顿,加上优秀的基因,锋利但是淡漠的五官让他的日子好过了不少,因为他越来越招流浪狗喜欢了,他也不知道为什么。 没有学历,没有背景,阎修唯一的乐趣就是玩狗,狗对他很好,他只有狗了。如果可以的话,他也想重新投胎,做一条流浪狗,说不定能遇见同样的好心人呢。